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和《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现将本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及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支出情况公开如下:
一、部门职能
(一)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,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我区老干部工作的意见规定,并组织实施。
(二)督促检查全区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,参与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医药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工作。
(三)指导和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,组织老干部积极参与两个文明建设,为金安的改革、发展和稳定发挥作用。
(四)积极开展老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,及时掌握信息和动态,向区委、区政府提出建议。
(五)组织老干部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。
(六)指导各乡镇、各有关单位,加强老年学校、老干部活动室、老干部病房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。
(七)指导全区各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。
(八)负责老干部易地安置工作;外地来金安的老干部接待工作;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;离休干部荣誉证审核、报批、发放工作;享受厅局级老干部逝世后的登报报批、老干部遗属照顾的宏观指导工作;老干部统计、信息和走访、慰问等工作。
(九)承办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二、部门预算单位构成
本级预算包括金安区委老干部局机关和金安区老年教育委员会(金安区老年大学)、金安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、金安区新四军历史研究会及金安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的汇总预算。
三、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
1、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
2015年本年预算安排收入476万元,其中: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471万元。
2、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
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476万元,其中: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为476万元(基本支出395万元,项目支出81万元)。
3、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情况
2015年度“三公”经费预算为7.8万元,其中: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.8万元,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5万元。
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公开表 |
单位名称:金安区委老干部局 单位:元 |
项 目 |
2015年 |
备注 |
合 计 |
78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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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因公出国(境)费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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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公务接待费 |
28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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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公务用车费 |
50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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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:(1)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|
50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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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公务用车购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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